2022年咸阳市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报名
980 日期:2022-07-30
一、评审范围
(一)人事档案在我市市域内托管,且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齐全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事档案未在我市市域内托管的,在我市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评审专业:机械、电气、能源动力、建设、土木、水利、测绘、化工、地质、纺织、交通运输、林业、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农业机械、质量。
(四)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申报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2.按要求完成近五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每人每年培训学习总课时为80学时,其中: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56学时。
(二)学历、资历、业绩条件:
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
1.业绩条件
①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②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③在具有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学历、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②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③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④无专业学历人员,取得技术员职称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申报工程师资格
1.科研、业绩条件
主要考察工程技术人员发明创造、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产品质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能力。对参评论文的发表不做要求,如有论文已发表,需要是本专业较有影响期刊上以作者发表的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如无发表论文,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学历、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②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③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④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3.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但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担任企业的技术骨干,符合申报工程师其他条件和达到下列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之一,可破格申报:
①具备统招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②具备统招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①个人获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个人获得市(厅)级三等(县区级二等)科技奖励(证书有署名);参与市(厅)级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②在当地(县域)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被市级党委、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③产品被授予省级名产品或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新产品的研制通过市(厅)级鉴定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④在抢险救灾活动中表现突出,参与解决了技术难题,有县区级文件表彰;
⑤参与完成我省有关工程专业的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起草和制定;参与完成某项填补我省专业技术领域空白的工程技术工作,并具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⑥获得发明专利1项(为前三完成人)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均为第完成人)。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工作实绩突出,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以上,可破格申报工程师。
凡2002年以后取得学历者,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查询,并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2年以前取得学历者,须附学籍档案。
注:评审条件中所称学历,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系列相近或相关专业毕业学历;所称工作年限,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属全脱产学习的应扣除学习时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二)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受到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四)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五)所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申报。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查验核实,免去外省职称资格确认环节,符合条件人员持外省资格证书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公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申请转换评审的,需提供转换前的相应资格证书并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
(三)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对应关系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四)年限要求
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论文、科研项目等完成时间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五)证书打印
评审通过人员在市人社局发文后,可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进行查询打印。